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高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中国自1987年起也开始纪念这一日子,并在1993年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主题涵义深刻
“共筑满意消费”有着丰富的内涵。它意味着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具体来说,就是要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无论是消费内容、消费过程还是消费环境,都能感到满意。
消费现状与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市场虽然日益繁荣,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网购商品货不对板,商家却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餐厅用餐吃出异物,店方仅轻描淡写说“免单”;预付充值后门店跑路,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商家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维护权益途径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害怕,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沟通协商,要求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者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还可以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难题。对于线上店铺消费,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消费者可向其提供购买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嫌疑,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各方共同努力
要实现“共筑满意消费”的目标,需要、企业、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企业要诚信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在消费过程中保持理性,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消费者权益内容

消费者本身也拥有诸多权利。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让消费市场更加健康、有序,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满意、放心的消费体验。
